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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開架式書庫管理規則        

國立虎尾高中圖書館開架式書庫管理規則

  • 本館書庫為開架式書庫,所藏圖書資料及教學媒體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自由閱覽,參考使用。
  • 書庫開放借閱時間(寒暑假另行規定):
    週一 ~ 週五: 上午八時 ~ 下午六時
  • 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借出館外圖書之冊數及期限如下 :
    教職員工:每位借出館外圖書至多為十冊,借期以三十天為限。但公務及教學研究所需參考之書籍則不在此限。
    學生:每位借出館外圖書肆冊,借期為二週。借書期滿,如無他人預約則可續借一週。所借之圖書如遇本館極需收回時,應於接到通知後迅即還書。
  • 錄影帶等教學媒體,師長可借回,以三天為期,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;學生以校內使用為原則,請於借用前向館員辦理登記,當日歸還。
  • 過期雜誌可以外借,現期雜誌限於館內閱讀。
  • 參考室之參考工具書得以影印,但不得外借。
  • 借閱圖書、雜誌、報章,請勿裁損、調換,如有遺失毀損缺頁等情形,應照規定賠償。
  • 凡入館閱覽圖書雜誌報章,務請閱後仍置原處,請勿任意攜出。
  • 除筆記.紙.筆外,私人物品請於進入書庫前放置寄物櫃內,不得攜帶入館。
  • 請保持館內安靜整潔,愛護公物。
  • 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實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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