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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緊急傷病 / 健康中心使用規定

國立虎尾高中健康中心使用規定

一、健康中心開放時間 07:30〜17:00(例假日不開放)。

二、進入健康中心內請保持安靜。

三、請同學盡量利用下課時間到健康中心,若上課中臨時有特殊狀況需緊急處理者,得經師長准許至健康中心休息。

四、 一般傷病處理步驟:

1. 傷病學生請詳實告知護理師妳的不適症狀或受傷情形。

2. 請於『健康中心傷病護理登記表』上登記班級、姓名及時間,由護理師協助處理。

3. 在健康中心內應遵守護理師的指導,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動用藥品、器材,以免發生意外。

 

五、 休息觀察處理步驟:

1. 經護理師判斷可在健康中心休息者,請於『健康中心休息觀察登記表』上登記班級、姓名、休息節次、不適症狀。

2. 健康中心以休息為原則,休息觀察時間最多以二節課為限,若情況仍未改善,則聯絡家長協助外出就醫。

3. 休息觀察後,請記得至學務處教官室填寫『病假三聯單』,辦理請假手續。

 

六、 物品借用步驟:

健康中心之物品借用(急救包、冰枕、柺杖或輪椅),應填寫『健康中心物品借用本』,並於約定期限內歸還(未於時間內歸還者,下次一律不予借用),未經辦理借用手續不得攜帶外出。

七、 、其他事項:

1.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由健康中心承辦,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健康中心。

2. 個人緊急事件聯絡資料及特殊疾病有異動者,請記得告訴護理師,以利後續協助與處理。

3. 健康中心配置有自動身高體重測量器、血壓機,歡迎大家多加利用。

 

感謝大家共同遵守,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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